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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28日 17:36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guī)砹?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971.html" title="江西財經大學">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6265.html" title="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a>2021年招生章程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1.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學院2021年的招生錄取工作,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2. 學院全稱: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學院代碼:13441

    第三條  學院性質:獨立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地址:江西省贛江新區(qū)共青城市科教大學城青年大道59號

    第五條  學院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學生入學后在規(guī)定年限內修完所在專業(yè)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符合畢業(yè)條件者,由學院頒發(fā)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畢業(yè)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學士學位。

  3.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院在各?。ㄖ陛犑小⒆灾螀^(qū))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經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向社會予以公布。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具體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詳見學院招生簡章,或在學院網站上查閱。

  4. 錄取規(guī)則

    第七條  學院招生錄取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成績?yōu)橐罁?、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5.  學院本科的錄取批次在江西省為本科院校第二批次,在其它?。ㄖ陛犑小⒆灾螀^(qū))的錄取批次由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確定。調檔比例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文件規(guī)定為準。在考生保證服從專業(yè)調劑的情況下,按照高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qū))完成招生計劃。

    學院在浙江省、上海市、海南省、天津市、北京市、山東省、遼寧省、河北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招生的各專業(yè)選考科目具體要求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具體投檔錄取原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yè)錄取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專業(yè)志愿”原則進行。所有填報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服從專業(yè)調劑,將由學院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yè),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藝術類專業(yè)成績認可各省組織的統(tǒng)考成績,錄取時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條件(色盲和色弱學生除外)符合要求、文化和專業(yè)成績均達到各省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情況下,按各省藝術類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yè)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

    第十條  學院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優(yōu)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yè)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十一條  學院各專業(yè)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注冊會計師)、商務英語等專業(yè)在總分相同條件下,英語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蝗绻⒄Z成績相同者,依次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程造價、電子商務等專業(yè)在總分相同條件下,數學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如果數學成績相同者,依次按英語、語文單科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

    新聞學專業(yè)在總分相同條件下,語文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如果語文成績相同者,依次按英語、數學單科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

    除以上專業(yè)外,不分文史、理工和分文史、理工類的專業(yè)在總分相同條件下,英語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如英語成績相同者,依次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旅游管理專業(yè)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二條  招生錄取時男女比例無限制。報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執(zhí)行。考生應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選報符合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yè),否則,學院有權調劑到其它適合的專業(yè),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招生工作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錄取結果及時在學院招生網站上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1. 獎勵及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企業(yè)獎、助學金等國家層面和學院層面的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學生獎助體系。

     第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企業(yè)助學金等為輔。

    第十六條   學院設立了“十大三好學生標兵”“十大優(yōu)秀學生干部標兵”“十大素質標兵”“十大自強標兵”“十大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標兵”“十大優(yōu)秀黨員標兵”“十大優(yōu)秀團員標兵”“學習標兵”“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獎學金、先進榮譽評選制度。大二學年可申請參評,用以獎勵品學兼優(yōu)學生,鼓勵同學們向優(yōu)秀看齊。

    第五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七條  按國家招生規(guī)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我院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十八條 學院收費標準按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贛發(fā)改收費[2016]417號文)執(zhí)行。文科類專業(yè)學費為13000元/生·學年,理工科類專業(yè)學費為14500元/生· 學年,藝術類專業(yè)學費為15500元/生·學年,住宿費為1200元/生· 學年。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江西省贛江新區(qū)共青城市科教大學城青年大道59號。

    辦公*:0792-4391172           

    學院網址:/          

    E—MALL郵箱:xdjjglxy@jxufe.cn

    第二十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江西財經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為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的招生錄取工作,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江西財經大學;學校性質:公辦;學歷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第二條  學校地址:江西省

1.蛟橋園校區(qū):南昌市國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雙港東大街169號;

2.麥廬園校區(qū):南昌市國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玉屏大道。

第三條  對在規(guī)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江西財經大學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二、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學校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guī)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學科專家、相關部門負責人、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主任由學校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yè)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下開展。

 

三、招生計劃與招生類型

第七條  學校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根據各?。▍^(qū)、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fā)展需求趨勢、畢業(yè)生就業(yè)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yè)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

第九條  預留計劃: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jié)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qū)、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型有: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含藝術類、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和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保送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學測免試生和參加全國聯合招生考試的港澳臺地區(qū)考生。

 

四、有關要求

第十二條  根據學校教學計劃要求,我校本科學生的外語課程主要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審慎報考。

第十三條  會計學(ACCA方向)、會計學(CIMA方向)、會計學(國際會計)、金融學(CFA方向)、金融學(FRM方向)、金融學(國際投資與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CITF方向)、法學(國際經濟法)等專業(yè),在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廣西、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區(qū)、市)錄取中,要求英語成績110分(含)以上。

第十四條  身體要求: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字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錄取規(guī)則

第十五條  學校認可各?。▍^(qū)、市)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條件對待。

第十六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

(一)學校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和確定專業(yè),不設置專業(yè)分數級差。

(二)根據相關省市高考錄取政策要求,以下省市專業(yè)安排執(zhí)行政策如下:

1.內蒙古自治區(qū)的考生進檔后按“專業(yè)志愿清”的原則錄取。

2.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廣東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蘇省的考生進檔后以投檔成績?yōu)橐罁?,符合學校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我?!胺謹祪?yōu)先、遵循志愿”原則安排專業(yè)。

3.山東省、浙江省、遼寧省、河北省、重慶市的考生進檔后以投檔成績?yōu)橐罁蠈W校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錄取手續(xù)。

(三)所有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不退檔,將調劑錄取到尚未滿額的專業(yè);如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在所填專業(yè)錄取滿額時,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yè)錄取方式: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相關政策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藝術專業(yè)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一)藝術專業(yè)成績全部使用各省級藝術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

(二)湖南省藝術類選用非平行志愿投檔方式。云南省藝術類考生按照考生藝術專業(yè)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

(三)音樂學招收聲樂、器樂方向,其中器樂方向僅進行鋼琴、古箏和薩克斯三種樂器的培養(yǎng)。

第十八條  體育類專業(yè)錄取方式: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相關政策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

第十九條  同分排序規(guī)則:

(1)會計學(ACCA方向)、會計學(CIMA方向)、會計學(國際會計)、金融學(CFA方向)、金融學(FRM方向)、金融學(國際投資與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CITF方向)、法學(國際經濟法)等專業(yè),總分相同條件下,英語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

(2)普通類其他專業(yè),考生總分相同條件下,文史類考生排序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排序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

(3)藝術類考生專業(yè)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排序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

(4)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普通類考生,專業(yè)錄取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原則執(zhí)行。

 

六、學費標準

第二十條  以下為我校2020年各專業(yè)學費標準。2021年收費標準以江西省發(fā)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批復為準。

27000/年的專業(yè):軟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14000/年的專業(yè):金融學(國際投資與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CITF方向)、會計學(國際會計)、金融學(CFA方向)、市場營銷(國際營銷)、會計學(CIMA方向)、會計學(ACCA方向)、金融學(FRM方向)、法學(國際經濟法)。

10000/年的專業(yè):軟件工程、軟件工程(VR軟件開發(fā))。

9600/年的專業(yè):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音樂學。

5220/年的專業(yè):信息與計算科學(經濟計量)、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財經大數據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金融智能)、電子商務、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虛擬現實技術。

4940/年的專業(yè):應用統(tǒng)計學。

4660/年的專業(yè):經濟統(tǒng)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財政學、稅收學、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會計學、會計學(注冊會計師)、財務管理、會計學(智能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經濟學、國民經濟管理、數字經濟、金融學、保險學、金融工程、金融科技、精算學、工程管理、房地產開發(fā)與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資源管理、法學、法學(法務會計)、法學(數據法學)、商務英語、日語、社會工作、新聞學。

4380/年的專業(yè):漢語國際教育

注:對涉及“分類招生、共同培養(yǎng)”的應用統(tǒng)計學前兩年按4660元/年收費,后兩年按4940元/年收費;電子商務前兩年按4660元/年收費,后兩年按5220元/年收費。

 

七、新生入學、注冊與資格復查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guī)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藝術、體育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新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yè)復查,如發(fā)現專業(yè)水平明顯達不到錄取要求,與統(tǒng)考成績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在校期間,凡發(fā)現入學資格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五條  上述所有處分決定將報送給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八、其  

第二十六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二十七條  錄取到軟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的學生進校后不能調整專業(yè)。

第二十八條  學校指定發(fā)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詢、資助工作咨詢官方途徑:

1.學校網站:

2.學校招生網站:zsjy.jxufe.edu.cn/web/

3.招生咨詢*:0791-83816635

4.紀檢監(jiān)察郵箱:jcjiwei@jxufe.edu.cn

5.微信公眾號:江西財經大學招生辦(微信號:jxcdzsb)

6.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0791—838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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