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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澳大利亞悉尼大學

更新:2024年04月15日 16:32 大學路

最近經(jīng)常有小伙伴私信詢問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澳大利亞悉尼大學相關的問題,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以下內(nèi)容,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澳大利亞悉尼大學

一、簡介

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澳大利亞悉尼大學(The University of Sydney, www.sydney.edu.au/)簽署的合作諒解備忘錄,2024年雙方將繼續(xù)聯(lián)合資助優(yōu)秀中國青年赴該校攻讀博士學位或開展博士學業(yè)聯(lián)合培養(yǎng)。

二、資助計劃、選派類別與資助領域

1.2024年資助名額:不超過35人/年

2.選派類別:

攻讀學位博士研究生:20人/年

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15人/年

3. 留學期限及資助期限:

攻讀學位博士研究生留學與資助期限:一般不超過48個月,具體以校方博士學制為準。

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留學與資助期限:6-24個月

4. 選派學科專業(yè)領域:不限。

三、資助內(nèi)容

1.攻讀學位博士研究生:國家留學基金委按照中國*確定的標準向被錄取人員提供不超過48個月的獎學金生活費(含海外健康保險)、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及簽證申請費;悉尼大學向被錄取人員提供不超過48個月的學費資助,并按悉尼大學的相關規(guī)定,盡可能通過助教或助研等職位提供其他經(jīng)濟資助。

2.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國家留學基金委按照中國*確定的標準向被錄取人員提供6-24個月的獎學金生活費(含海外健康保險)、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及簽證申請費。

四、申請條件

(一)符合當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指南》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

(二)具備扎實的專業(yè)基礎,具有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yōu)異,工作業(yè)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fā)展?jié)摿Α?/p>

(三)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選拔對象: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1. 國內(nèi)高校或科研機構優(yōu)秀在讀碩士研究生、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讀碩士研究生和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應達到校內(nèi)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

2. 行政機關、科研機構、國內(nèi)企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應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3. 國外高?;蚩蒲袡C構(面向在國外留學人員選拔的實施國別名單見附件)正式注冊的國家公派或自費留學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在國外獲得碩士學位畢業(yè)離校不超過一年的人員(不包括畢業(yè)離校已回國人員)、自費在悉尼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自費在悉尼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須出具悉尼大學在讀證明,并應提交導師同意函,被錄取后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從博士第二年開始計算。

選拔對象不包括已獲得博士學位人員。

申請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

國內(nèi)高校或科研機構全日制優(yōu)秀在讀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內(nèi)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lián)合培養(yǎng)計劃。

(五)申請時須已獲悉尼大學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或開展博士學業(yè)聯(lián)合培養(yǎng)的邀請信;須已獲得悉尼大學關于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澳大利亞悉尼大學合作獎學金的提名資格。

(六)申請人須滿足悉尼大學的相關英語水平要求,同時須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規(guī)定的以下英語條件之一:

1. 英語專業(yè)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2. 近十年內(nèi)曾在英語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xù)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 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英語高級培訓班并獲得結業(yè)證書。

6. 參加由悉尼大學組織的面試、考試等并達到其入學語言要求的,應由悉尼大學單獨出具英語合格證明;通過其他語言考試達到悉尼大學入學語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須提交成績單及校方出具的認可該語言考試的證明。

(七)本獎學金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 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 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nèi)。

3. 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 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jīng)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nèi),或經(jīng)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nèi)。

5. 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兩年。

6. 已獲得博士學位人員。

五、申請流程與時間安排

1. 申請人向悉尼大學申請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及合作獎學金提名

博士研究生類別申請人應按照悉尼大學要求,在校方規(guī)定的截止日期前自行完成悉尼大學申請程序(詳見校方官網(wǎng)鏈接:/student/)完成網(wǎng)上申請、上傳相關材料,申報項目選擇“國外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請選擇“與澳大利亞悉尼大學合作獎學金”。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托以下單位(以下簡稱受理單位)負責申請受理工作:有關高校負責受理本校人員(學生及在職人員)的申請;在外留學人員的申請委托現(xiàn)就讀院?;蚩蒲袡C構所在國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負責受理;其他人員的申請由有關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單位負責受理(詳見附件:受理單位一覽表)。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3. 申請人向受理單位提交紙質材料

申請人完成國家留學基金委網(wǎng)上申請后,應按照受理單位要求將紙質材料寄送至受理單位。所提交書面材料應于網(wǎng)上申報上傳材料一致。

申請人應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時間和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申請材料原因導致的責任和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推選單位應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申請資格、綜合素質、發(fā)展?jié)摿?、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核(評審)后出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推選單位在對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后,將申請材料統(tǒng)一提交至相關受理單位,由受理單位統(tǒng)一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推選單位有權退回不真實、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請。

4. 受理單位審核推薦

受理單位應于2024年4月12日前審核申請人是否滿足本項目指南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申請材料是否完備、是否符合各項材料具體要求等,并通過信息平臺提交公函、初選名單及申請人電子材料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無需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書面材料。受理單位有權退回不真實、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請。

5. 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

國家留學基金委收到申請材料后,將結合外方提名情況組織材料審核和專家評審,確定錄取結果。專家評審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察:

-申請人綜合素質。包括申請人的專業(yè)基礎、學習成績、經(jīng)歷及能力、綜合表現(xiàn)、國際交流能力(含外語水平)和發(fā)展?jié)摿Φ?

-所選學科專業(yè)領域的研究水平及國際認可度;

-國外導師的學術背景、領域內(nèi)影響力等。不支持國內(nèi)外為同一導師人員的申請。

-擬留學專業(yè)是否屬于國家急需;是否為悉尼大學優(yōu)勢或特色學科等;

-出國留學必要性和學習計劃的可行性;

-所在單位的推薦意見及申請材料的準備情況等。

材料審核和專家評審等環(huán)節(jié)中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未通過,均不會被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與悉尼大學確認錄取結果,并將于2024年5月底公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student)查詢錄取結果,下載打印錄取文件。

6. 派出與管理

2024年6月起,錄取人員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和悉尼大學要求開始辦理派出手續(xù)。被錄取人員派出與管理具體事宜將在錄取通知中明確。

六、聯(lián)系方式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美大事務部

聯(lián)系*:010-66093952

Email:md6@csc.edu.cn

2.悉尼大學

Email:scholarships.office@sydney.edu.au

mary.wang@sydney.edu.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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